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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25802906/2018-00012 信息分类: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应急管理 / 通知
发布机构: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2-12
生效日期:    2018-02-05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宁旅办〔2018〕19号 关 键 词: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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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旅办〔2018〕19号

各区旅游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旅游企业: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春节期间群众出行人数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量骤增,旅游、住宿等场所人员密集,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既是生产经营的旺季,也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强化旅游安全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把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要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排查隐患,深入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要根据节日期间天气变化和游客流动等因素特点,开展旅游安全风险评估,提前研判、周密部署。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区旅游局、机关各职能处室要积极指导旅游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可能形成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早预判、早防范,提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要积极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的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行业领域以及旅游节庆活动人员集聚和使用易燃、易爆原料及危险性物品等关键风险节点,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特别要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旅行社包车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主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做好旅游企业单位的禁放宣传教育,加强重点安全保护单位的安全防范和监督检查。各旅游企业要加强本单位职工的禁放宣传教育,劝导制止在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突出重点,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旅行社:各旅行社要进一步加强对租使用车辆的管理,严格落实旅行社安全用车制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运营资质的运输工具。旅行社要强化安全意识,优化线路设计,开展行前安全评估,落实好导游专座,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对游客的安全引导和提示。 

  (二)星级饭店:各星级饭店要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确保烟感、喷淋、监控及各类安全标志完好齐全,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完善有效。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电器及天然气管道的管理,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三)A级景区:各A级景区要加强对天气情况的监测,特别要做好寒潮和冰冻天气的应对工作,做好危险地段的监测工作;加强对游客容量的监控,防止拥堵和踩踏等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危险路段要有专人值守,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齐全,重要安全部位要安排安全人员进行监护,确保防火、防盗、应急救援等设施设备规范有效。 

  (四)大型节庆活动:各旅游企业凡组织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范措施到位,制定和逐一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强化宣传,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 

  各区旅游局和各旅游企业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各类旅游安全知识,努力提高游客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积极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旅游安全文化氛围。特别是要注意节日期间各类旅游事故易发的情况,各区旅游局要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各旅游企业在宣传栏、企业网站等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强值班,确保旅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机关各处室、各区旅游局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落实值班人员,及时掌握旅游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旅游企业要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假日安全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随时掌握和处置旅游安全情况,确保信息联系畅通,快速协调联动。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在初步查明事故类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主体等情况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上报,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1825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办公室            2018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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