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25802906/2018-00134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8-14 |
生效日期: | 2018-08-08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2018年南京市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进行资金补贴的通知 | ||
文 号: | 宁旅办〔2018〕85号 | 关 键 词: | 新建 旅游 咨询点 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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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旅办〔2018〕85号
各区旅游局:
为适应我市全域旅游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南京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网点建设,鼓励相关单位建设旅游咨询中心(点)的积极性,构建我市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我委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42号)的相关精神,对2018年符合要求的新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进行专项资金补贴。为确保对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统一考核、验收标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及数量
(一)2018年进行补贴的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数量为10家;
(二)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须坐落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须在2018年内建成并营业。
二、资金补贴标准
(一)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万元补贴;
(二)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万元补贴。
三、报名要求
(一)新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需具备“有助于全域旅游创建、游客集中的交通枢纽、区中心繁华区域、主要景区景点或其他游客集散地、方便境内外游客和广大市民的上门咨询”等属性;
(二)自愿纳入我市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服从行业监督;
(三)由各区旅游局统一申报。
四、考核、验收步骤
(一)各区旅游局根据《南京市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现场检查评分表》进行初查、推荐;
(二)我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根据《南京市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现场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
(三)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向申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四)申报单位整改完毕后填写资金补贴申报表,提供申报单位咨询中心建设概况、规划设计图、运营及管理概算等相关台账资料,并由区旅游局审核盖章后,上报我委。
五、资金补贴单位的确定
(一)根据对各申报单位现场检查的得分,初步确定资金补贴单位;
(二)初步补贴单位报委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对最终资金补贴单位进行公示后,给予补贴。
六、其他事项
请各区旅游局于8月17日前将推荐申报单位材料报送市旅游委信息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旅游委信息中心 洪岚
联系电话:83635595、13851906099
附件:1.南京市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现场检查评分表
2.2018年南京市新建旅游咨询中心(点)资金补贴申报表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