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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317/2017-00053 信息分类: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重点工作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7-04-13
生效日期:    2017-04-13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2017年重点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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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点文化工作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1、着力加强文化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 第一是建立和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动博物总馆、城墙保护管理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精英参与管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专家治馆”制度,不断提升馆级学术科研能力和“名家讲座”活动品牌知名度。第二是推动文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改革。制定文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第三是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第三方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职能单位履职尽责,充分释放公共文化资源的最大利用效能,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资金的利用效率。第四是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创新。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制度。(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

  2、着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文化行政审批的效能 按照省、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总体部署,推广“三多四联”(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勘探、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区域性联合评价)审批事项,落实公共文化事项网上服务。(责任单位:审批处)

  3、着力加大供给侧改革的步伐,进一步提高文化保障的能力 第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系。以落实《南京市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二是建立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操作性规范,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计划、目录、品种、数量等。第三是加强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南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标准、公共文化机构考核评估标准,建立健全可持续的投入保障机制。实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至2020年100%达到省定标准。第四是进一步推进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向市民开放。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的各类具备开放条件的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鼓励各类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面向群众定期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艺术处、博物馆处、总馆、城墙中心)

  4、着力开展依法管理护航行动,进一步促进文化发展健康有序 第一是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出台一批文化法规,为文化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第二是配合做好文化行政执法改革,促进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办、国办2016年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配合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科学设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落实相关任务,不断提升文化综合执法水平。第三是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行业自律等手段进行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总队)

  5、着力推进文艺评奖制度改革,增强文艺评奖的方向性和权威性 制定下发文艺评奖的办法和措施,对各类文艺评奖的具体设置和改革的操作流程作出规范。积极探索“以评代奖”模式,强化评论、交流、展演等活动。支持戏曲传承发展,形成共促传承发展的良好局面。着力推进戏曲“像音像”集萃工程、“名家传戏”工程、剧本扶持工程、“戏曲剧本孵化计划”、经典戏曲电影工程、“高雅艺术进校园”工程等,以项目为抓手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艺术处)

  6、着力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努力实现文化产业的新的飞跃 第一是加快构建现代化的文化产业体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创意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发展规划(2016-2020)》等,出台一批优惠扶持政策,引导资源向重点领域和方向集聚,建设具有示范性的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第二是加快构建多元化的文化市场体系。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鼓励有实力、懂文化的国有或民营战略投资者,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保护其合法权益。建立多层次文化要素市场,建设专业化的文化版权交易平台,搭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艺术品交易平台。建立各类文化企业征信体系,争取2-3家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创建“国家文化金融示范区”。第三是加快构建特色化的文化创新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园区承载、企业运作、多方支持”原则,建成南京数字文化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南京创意设计中心和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三大重点平台。第四是促进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制定出台《南京市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实施意见》,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年平均增幅保持在15%左右。第五是探索创意产品开发有效路径。认真贯彻国家四部委《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抓好博物总馆、金陵美术馆、金陵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各文化单位的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促进文化创意的发展。(责任单位:产业处、市场处)

  7、推进文化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文化系统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以及黑名单管理办法,归集在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信用信息。完成市区两级应用市民诚信卡项目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图书借阅通借通还的目标;完成市属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应用市民诚信卡项目建设任务,进一步促进文博场馆的文化消费。(责任单位:发改处)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8、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贯彻落实《南京市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6〕 64号)要求,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9、实施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 继续深入实施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提升文化惠民品牌的质量和效能。(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各区文化<文广>局)

  10、开展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继续开展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100%达到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各区文化<文广>局)

  11、促进群众文化团队建设发展 培育和扶持民间文艺团队,建立星级评定制度,并分类给予资助,鼓励和引导民间文艺团队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群众文化团队建设发展。(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

  12、开展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 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丰富数字资源种类和数量,改善公共数字文化设施条件,建设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各区文化<文广>局)

  (三)艺术创作生产

  13、设立南京艺术基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6〕37号)文件精神,参照国家艺术基金和江苏艺术基金模式,结合我市艺术发展的实际,设立南京艺术基金,激活体制内外艺术创作热情,努力创作生产更多的优秀作品,促进我市艺术繁荣发展。(责任单位:艺术处)

  (四)文化遗产保护

  14、推进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工作 按期召开联合申遗工作会议,编纂《2015年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工作年鉴》,制定出台《城墙修缮导则》。(责任单位:遗产处)

  15、开展海上丝绸之路?南京史迹申遗宣传工作 制定海丝申遗宣传工作方案,全面展示南京“海丝”遗产点的价值内涵。结合“海丝”申遗工作时间节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完成《海上丝绸之路?南京史迹》电视专题片的拍摄制作,以及《海上丝绸之路?南京史迹》图书、宣传画册编辑出版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遗产处)

  16、推进秦淮历史文化解读展示工程 推进明城墙沿线、太平南路、秦淮河西五华里历史文化解读展示,以及姚鼐纪念馆、顾启元纪念馆展示布展工作。(责任单位:秦淮区文化局)

  17、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推进我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雨花台烈士陵园、中山陵,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六合文庙、秦淮民居群、高淳保圣寺塔等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责任单位:文物处,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中山陵园管理局,相关区文化<文广>局)

  18、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与环境整治工作 根据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排查结果,督促相关部门与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文物建筑进行修缮加固与环境整治,促进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责任单位:文物处、相关区文化<文广>局)

  19、做好遗址保护展示工作 完成通济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按照明城墙风光带保护要求,做好通济门瓮城遗址的保护和展示工作。(责任单位:文物处,秦淮区政府)

  20、做好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相关建设方案的报批工作 继续做好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方案的报批工作,重点是地铁建设项目的审批,既要保护好城市历史文脉,又要改善民生,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责任单位:文物处、考古处)

  21、创建国家一级博物馆 根据国家一级博物馆评估定级的要求与评分细则,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改善藏品存放条件,加快藏品管理系统研发工作;健全藏品管理台帐,培养文物鉴定、修复人员;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定期举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提升学术出版、科学研究能力;加强陈列展览与社会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博物馆之友”开展博物馆活动,扩大志愿者队伍,扩大总馆宣传,提高影响力。(责任单位:总馆)

  22、创建国家级景区工作 推进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启动莫愁湖公园创建4A级景区工作、指导江东门纪念馆创建工作通过国家旅游局的评审,指导莫愁湖公园启动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建邺区文化局)

  23、推进秦淮灯会申报世界遗产工作 对接省市文化部门,做好灯会申报世界遗产前期准备工作,启动秦淮灯会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保护工程。(责任单位:秦淮区文化局)

  24、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完善六合区区级“非遗”名录体系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体系,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不少于4场。落实奖励措施,建成秦淮“非遗”馆。开展城隍庙内国家级“非遗”项目骆山大龙展示,以及状元坊内省级项目南京祠山庙会展示。公布高淳区第四批“非遗”保护项目和第二批“非遗”传承人,编排阳腔目连戏1-2本,培训“非遗”传承人30名。(责任单位:公共文化处、六合区文广局、秦淮区文化局、溧水区文广局、高淳区文广局)

  (五)广播电视管理

  25、加强新闻媒体宣传管理 进一步提升舆论引导力,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舆论的指导,重点加强和改进重大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热点引导、舆论监督,切实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引导市属媒体做好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省市及全国两会精神,做好建军90周年等重大主题宣传。推进媒体大力实施融合新闻宣传,重视加强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深入解读和报道。以正确舆论导向为目标,开展“净化荧屏声频、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中是否存在“三俗”(低俗、庸俗、媚俗)内容进行检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收听收看和报刊审读工作,组织专家对全年广播电视重大主题宣传、新开办栏目、新改版栏目、有特色栏目进行收听收看和评议。增强宣传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有效性,努力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转变。规范新闻采编秩序,提升新闻报刊公信力。(责任单位:宣管处)

  26、推动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 坚持以导向为魂、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效益为先、以内容为王的原则,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名节目名栏目的扶持力度,对名编辑、名记者、名主持的培养力度,积极引领创新创优。组织开展南京市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全市广播电视采编播人员业务培训。推进区级电视联盟协作体发展,加强区台资源整合,整体推进区级台节目质量。(责任单位:宣管处)

  27、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做好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保障工作。(责任单位:技管处)

  28、加强无线地面数字电视建设 基本建成全市无线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络,完成中央、省、市和各区无线数字电视节目在我市的覆盖。(责任单位:技管处)

  29、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全面完成每个行政村(涉农社区)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任务(7380场),推进逐步从“流动向固定、室外向室内、站着向坐着”转变,全面推开“约片制”,把电影选择权交给观众,不断提升放映、观影品质。(责任单位:社管处)

  30、推进无“小耳朵”先进区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全面巩固省无“小耳朵”先进社区创建成果,向居民小区深入推进,实现卫星管理常态化。力争建邺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六区无“小耳朵”先进区(乡镇)达标率不低于98%,其他区达标率不低于95%,争创省标兵区3个以上。(责任单位:社管处)

  (六)新闻出版工作

  31、开展作品登记组织与培训工作 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南京)软博会”等重大活动加强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搞好作品登记的组织与培训工作,增设著作权登记服务点,提升版权登记数量与质量。(责任单位:版权处)

  32、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加大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度,督导机关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国资委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并加大对企业的督查力度。(责任单位:版权处)

  33、服务版权产业发展 开展我市版权产业对经济贡献率的调查,摸清情况,制定政策措施,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加强对文交所版权交易类企业支持,做大我市版权交易。(责任单位:版权处)

  34、深入推进书香南京建设工作 围绕全民阅读“新空间、新组织、新活动”的特色,增加10个新型阅读空间,在已建的104个图书漂流文化驿站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个,打造书香满城。做好做实全民阅读促进会工作,开展好阅读研究和阅读推广服务。进一步发挥领读者联盟平台作用,吸引各高校资源、民间阅读组织、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和参与全民阅读,促进书香南京建设迈上更高的台阶。(责任单位:版权处、各区文化<文广>局)

  35、开展印刷企业污染排放整治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有效缓解臭氧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76号)的要求,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244家包装印刷企业及其它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问题印刷企业的整治。(责任单位:印刷处)

  (七)文化市场管理

  36、推进农家书屋提升工程 围绕农家书屋提升工程中涉及的健全队伍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丰富阅读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科学管理五项重点任务,继续推进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全市农家书屋通借通还率达80%;建设三星级以上示范书屋不少于50家;推动至少一个区和一个街镇分别建设成为全省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区和试点乡镇;为160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培训100名农家书屋管理员;开展“暑期乐园”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场处、相关区文化<文广>局)

  37、积极推进政府对实体书店的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11部委下发的《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进一步调研我市实体书店发展的基础上,会同市委宣传部、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出台推动我市实体书店发展的政府扶持政策,以此促进实体书店的更好地发展。(责任单位:市场处)

  (八)文化产业发展

  38、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 制定实施《南京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实施意见》和《南京市促进演出市场消费实施办法(暂行)》,每月发行1期《南京城市文化消费指南》。通过遴选优秀剧目,采取政府消费补贴和奖励的办法,优化南京演出市场供给结构,繁荣舞台艺术。有序推进我市电影市场、文博文创产品市场等领域进行文化消费试点,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使培育文化消费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责任单位:产业处)

  39、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推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大数据产业基地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培育文化产业项目和规模骨干文化企业。(责任单位:雨花台区文化局)

  40、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工作 作为国家和省赋予的任务,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开发模式,建立健全市文博场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良性机制,扩大现有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总馆)

  41、推进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工作 2016年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已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017年继续推进创建工作,力争三年内完成该创建任务。(责任单位:秦淮区文化局)

  (九)对外文化交流

  42、执行文化部对非文化交流工作“部省合作计划”。组派南京文化代表团赴毛里求斯签订友好合作协议,向毛里求斯国家图书馆赠书,建立“中国图书之窗”。接待毛里求斯中国文化中心合作伙伴、摄影家代表团以及优秀学员代表团访华。(责任单位:外事处)

  43、开展与签约城市及文化机构的交流工作。组派南京城墙代表团赴德国国王岩城堡举办展览并开展学术交流;做好与意大利佛罗伦萨德比安科基金会的合作交流,组派南京文化代表团赴意大利佛罗伦萨,与德比安科基金会签订友好合作协定,并举办展览及学术交流;组派艺术团赴德国迪特福特,参加 “巴伐利亚--中国之夏”演出。(责任单位:外事处)

  (十)文化综合执法

  44、加强文化综合执法法治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快推进文化行政执法权力阳光政务建设;建立健全文化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双随机”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总队)

  45、大力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以维护南京文化领域安全稳定为目标,以出版物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为重点,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国“扫黄打非”“4.26”集中销毁行动。(责任单位:总队,各区文化<文广>局)

  (十一)基础建设工作

  46、抓好党建各项工作落实 抓好“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监督督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学习功能和政治功能。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培训。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文化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和先进事迹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机关党委牵头,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参与)

  47、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 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转作风、走基层、贴民心、解民忧”活动、“四解四促”活动、“万名党员帮万家”帮困结对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继续抓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着力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效能。(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4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更加注重源头清理,采取任务分解、签订责任书、加强检查考核等措施,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室)

  49、积极开展文化建设宣传,讲好南京文化故事 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思路,主动做好南京文化建设宣传,主要做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提升文化消费、第八届中国京剧节、南京文博之夏、南京文化艺术节、红色文化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南京文物保护利用方面的宣传,激发广大市民保护南京历史文化的责任意识,助力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与提升,为南京文化建设继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进一步提升南京文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责任单位:宣管处)

  50、抓好系统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专项监管和指导责任,加强技防、人防和制度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对文保单位、文化市场、广播电视和文博场馆的安全检查、督查,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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