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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8317/2018-00009 信息分类: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重点工作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8-01-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艺术基金成立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艺术基金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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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基金成立

  为进一步促进南京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首次批准设立南京艺术基金。 

  2018年起,南京市每年投入3000万元资金,用于资助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广播影视与文学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四大领域中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引领性,能够体现南京艺术创作较高水准的项目。 

  作为市一级公益艺术基金,南京艺术基金除了资助常规评审程序项目外,还将对重大题材项目进行专项研究给予资助。对于获得国家、江苏省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南京艺术基金原则上可按照1∶1的比例配套补助,三级基金补助总额不超过剧目创作成本。此外,南京艺术基金还将重点征集收藏基金资助项目和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的艺术作品,积累南京艺术财富。 

  2018年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时间为118日至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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