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317/2020-06903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竞彩足球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01-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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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江苏百年孝和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经本机关查明,2019年7月,你单位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因本机关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文旅罚字〔2019〕第 158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机关(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819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当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截止之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到中国农业银行(罚没款专户帐号:03340105901011887018)缴纳罚款。你单位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或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
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