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317/2020-107873 | 信息分类: | 旅游、文化、广播、新闻出版 / 竞彩足球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小康之年”2020年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类资助成果展送件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小康之年”2020年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类资助成果展送件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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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之年”2020年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类资助成果展送件通知
“小康之年”2020年度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类资助成果展于10月19日在中江书香世家钟山厅举行了初评工作会。经南京市艺术基金办公室初审后,实际有效稿件90件。经专家认真评审,评出42件进入复评,公示期满,无疑义。现将成果展复评送件通知如下:
请初评入围作者在2020年11月6日(周五)前,将入选作品原件、复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剪子巷50号南京书画院金陵美术馆3楼9号办公室。作品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贴在作品后。
收件人:高原(025-87628799;13218882921)
送件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送件前请先电话联系。)
送件要求:1.参评作品必须为公布的初评作品,不得更换。2.作品请装裱后送件。3.不在此名单内的作者,请勿寄送作品,并由此产生的邮寄、保险、安全等一切后果自负,特此声明。4.评审、展览期间,作品不得外借用于其他用途。
“小康之年”2020年南京艺术基金美术创作项目初评入选名单公告.docx